我记得那家距我的小学一个街角的书店,以及我是如何一本又一本、一排又一排地读光“经典名著”和“少年漫画”这两个分类的书架。
我想,如果在那个我妈没空带我的下午,她没把我送到书店之后跟我说“在这儿看书,我晚上来接你”这句的话,我现在会去哪儿呢。我想着我童年时的街坊邻居,和他们孩子的去路:有的混了社会染了一头粉毛,有的初中毕业不知去向,有的高中上了一年退学参军,今年已经转业;有的上了职业学校,有的考上了三本或者专科。我还一一地记得他们,记得我们冬天插在雪堆上的炮仗,记得崩得四溅的冰晶和雪花还有雪堆上斑驳的缺损和炮仗紫红色的粗糙纸皮。而我已经很久不放炮仗了。
当时我每天有一块钱的零花钱。每天早上要上学时我妈塞给我,要我买点零嘴什么的。但是我通常把它们皱巴巴地带到学校,又汗津津地揣在裤袋里带回来,平平整整地捋直,夹在一本书里。当我存到八九张时,就去找我妈“取整”,换回一张十块的票子。随后便兴冲冲地跑到书店,挨着号码买回一本《龙珠》,在回来的路上就把它看完了。
海南文艺出版社的这套《龙珠》似乎是迄今为止我唯一一套集齐了的漫画。每本都有可恶的塑料套子,叫我不能在书店里看霸王书。每本的书脊还有一小片图案,集齐了四十二本之后,书脊和书脊挨着,一长条地连起来就是神龙、七颗龙珠和所有“正义的伙伴”。可惜几次搬家之后,这套书已经不全了。
我很喜欢那家书店。它名字叫“正大书苑”,有两层,在楼梯上一级一个地铺着垫子,大家就去那里坐着读书。但是小学每当我下课放学,正是人多的时候,楼梯上的“雅座”满满当当,我只好蹲在架子下边看,不时挪挪地方让人。没一年我就跟那里所有的店员都混熟了,他们都不赶我。我去年暑假回去时,只剩下一个我认识的店员了。她当时二十出头,是理货员,还没结婚;现在三十多了,当了经理,孩子好大了。
那里的书架上的某一本关于历史的书告诉我,从前的书可不像那时我眼前的一排排整齐罗列的工业化印刷产品。在欧洲,人们用羊皮纸;在中东,用莎草;在中国,用简、帛,诸如此类。即便中国人早早地发明了纸,总体上看也无济于事。书是“贵族、神职人员的专利”。我又从另外一本书中得知了一些关于装帧学的知识。于是我才了解,在纸张普及之后,到印刷术爆发之前,西方的书并无今天一样的精装平装之分,无一例外,全是精美贵重的工艺品。
工艺品自然不差,但是书天生并没有这个属性。简装的书简直就像是赤裸的知识,去芜存菁,一目了然。精装书呢,就像吃坚果,我不喜欢。插一句实话,读古典名著,尤其是小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它的作用是很不明显的。有人鄙薄畅销书架子上每本定价49.9的精装书。没必要的,看就看了。
我一本一本地读过它们,我觉得就是那些文字变成了我,至少是部分的我。我的手指曾经抚摸过多少油墨印染出的字句,捻过多少页张纸,我不知道。